【7.21事件】會計師涉元朗站暴動囚33個月 官指糟蹋大好前途令人惋惜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4/10 18:19

最後更新: 2024/04/11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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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涉7.21參與元朗暴動被判囚33個月。資料圖片

2019年7月21日元朗站發生襲擊事件,會計師涉打開雨傘掩護黑衣人和向白衣人擲物,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今(1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33個月。法官指被告屬年青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內的市民襲擊的畫面,被憤怒衝昏頭腦,影響判斷,以犯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及失去自由,令人十分惋惜。

被告何贊琦(現年43歲,會計師)被控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與元朗港鐵站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法官指從7.21事件可見,白衣人一方不論暴力程度、使用武器及預謀程度,都比非白衣人一方嚴重。法官指非白衣人一方以武力還擊及以暴易暴,亦要付出代價,法官指量刑時,就雙方之刑責和罪責亦有所區分。

法官認為有人呼籲到港鐵元朗站「光復元朗」是早有預謀的非法集結,暴動亦可預見。本案暴動發生於7月22日凌晨時分,是前一晚白衣人進入港鐵站車廂襲擊巿民開坮一連串暴動事件之延續,即使暴動並非預先計劃,示烕者響應呼籲,明顯是有備而來,衝突一觸即發是可預見的。

法官指被告涉及暴動階段約12分鐘,暴動之威脅嚴重程度屬低至中。被告期間沒有使用磚頭或汽油彈,亦沒有證據顯示案中白衣人一方有人受傷,案情屬低度嚴重性。

法官續指,被告屬年青專業人士,眼見白衣人向車廂市民襲擊的畫面,被憤怒衝昏頭腦,影響判斷,以犯法方式抱打不平,糟蹋了大好前途及失去自由,令人十分惋惜。案發時被告39歲,沒有刑事紀錄,被告雖然曾投擲物品,但屬非致命物件,相比白衣人拿棍、藤條等物品襲擊或其他黑衣人暴力程度較底,以3年為判刑起點,就其良好背景及檢控延誤等,減刑至33個月。

法官於判刑後表示,相信被告已痛定思痛,汲取教訓,努力向前,希望被告服畢刑期後,社會能支持被告更生,回饋社會。

被告早前自辯時否認是黑衣人陣營,被告稱當時村民不斷擲物,他站在中間舉傘,因不想身後的人受襲。控方則指,被告舉傘是因為想保護擲物的黑衣人,被告否認說法,並稱「冇諗過揀邊啲人保護」,他當時身後有市民,因擔心白衣人會進入站內,故想趕走白衣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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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